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效率抓落实的意见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效率抓落实的意见
(荆政发〔2011〕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大遗址保护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推动政府工作落实,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精简会议,提高会议实效

  (一)控制会议数量。市政府对各类会议进行统筹安排,从严控制。市政府已经发文部署的工作,原则上不再以市政府名义召开会议;部门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综合性会议须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且每年召开的全市综合性工作会议原则上只安排1次;部门组织召开的会议,须经市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并实行备案制;内容相近的会议,合并召开。

  (二)控制会议规模。除全市综合性、大型会议外,其他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参加,参会人员一般不得超过100人。严格控制各种形式的表彰会、研讨会、纪念会和经验交流会,严禁巧立名目召开各种联谊会、轮流作东的“片会”。

  (三)推广视频会议。国务院、省政府召开至市州县的电视电话会议,使用政府视频会议系统召开。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和市政府部门会议,尽量采用政府视频会议系统召开。能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或网络会议的,不集中开会。

  (四)提高会议效率。除重要法定性会议外,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一般只安排分管市领导到会并讲话,并尽量少安排会议交流发言。提倡以市政府专题会议、现场办公会议或文件会签形式,协调解决具体问题。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事项,必须事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经分管副市长协调研究,原则上达成一致意见,否则不安排上会。会议召开前,要制定周密的计划和方案,明确会议主题;会议召开时,要精心组织实施,程序简练,节奏紧凑;会议结束后,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会议决定事项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下决心精简文件,提高办文效率

  (五)减少文件数量和文字总量。市政府办公室要对政府文号、文字实行总量控制,提倡少发文、发短文,力争当年发文数量比上年减少5-10%。法律、法规及规章有明确规定的不再重复发文;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上级文件已下发到县级的,市政府没有新的意见,不再发文;市政府领导在部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一般不编发《政府情况通报》;年度常规性的工作和已召开专门会议部署的工作,一般不重复发文;内容相近、体例相似、时效允许的公文尽量合并发文;领导小组成员调整经市政府同意后,以领导小组名义发文;部门表彰先进的,以部门和市人社局名义联合发文。各级政府印发的普发类文件一般不超过4000字,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普发类文件一般不超过3000字,领导讲话印发《政府情况通报》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起草文件和讲话稿要突出主题,不搞“穿靴戴帽”,尽量减少有关重要性或意义的论述。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