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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杨浦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杨浦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杨府办发〔2011〕8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1年杨浦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2011年杨浦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11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沪府办发[2011]13号),2011年,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围绕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大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力度,以深化主动公开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服务为主线,以机制创新、公众参与为驱动,以信息化利用、队伍建设为支撑,贴近需求,在更广领域、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促进政务公开透明,努力开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步伐相一致、与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相结合、与“两高一少”目标相匹配、与人民群众需求相呼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格局。

  一、全面深化主动公开内容
  严格执行市有关部门的规定,在原有主动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重点提高公共资金分配、公共权力运行、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政策制定、公共服务供给等方面的透明度。

  (一)重点推进财政性资金公开。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今年起所有区级部门预算报区人代会审议,区政府各部门预算向社会主动公开。按照“谁分配、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以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支出为重点,规范细化公开内容。根据市财政局统一要求,稳步推进部门预算、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信息公开工作。(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环保局、区建交委等负责,区政府各部门配合)

  (二)深化审计公开。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以及民生领域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审计公开力度。逐步公开转向资金的审计结果,推进公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和整改结果,依法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工作。(区审计局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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