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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创建“全国全民健身示范城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订的《上海市杨浦区创建“全国全民健身示范城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宣传。成立杨浦区创建全国全民健身示范城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区试点工作的领导,细化分解指标,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按区统一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区体育局充分发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协调、指导各试点工作成员单位落实试点措施;各成员单位要将试点工作与本部门工作有机结合,保质保量完成试点工作任务;定期邀请媒体对试点工作的动态报道,及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动员社会力量共同推动全民健身工作,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积极参与全民健身的良好氛围。
  (二)健全制度,落实经费。建立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和总结全区试点工作,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工作人员担任试点工作联络员;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要求每一个实施项目都要建立过程档案,做到资料真实齐全、数据准确可靠,所有相关活动的文件、会议纪要或影视资料等应记录在案,作为检查验收的依据;成立由上海交通大学、上海体育学院、同济大学等高校教授专家组成的专家团,全程跟踪指导试点工作;落实试点工作专项经费,保证年人均全民健身经费支出随财政收入增长逐年递增。
  (三)加强监督,认真总结。区试点领导小组要定期对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试点的先进典型及时宣传推广,发现措施不力、工作进度滞缓的单位督促整改,以确保创建全民健身示范城区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建立健全评估制度,完善激励机制,定期开展试点工作评估,区委、区政府对在试点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1年9月-2011年12月
  1、拟定《杨浦区创建全民健身示范城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区范围开展创建工作宣传动员。
  2、参加国家体育总局召开的第一次试点工作会议。
  (二)实施阶段:2012年1月-2012年11月
  1、将杨浦区全民健身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作为杨浦区创建全国“全民健身示范城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细化《杨浦区创建全民健身示范城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召开全区创建“全民健身示范城区”试点工作推进会,全面宣传推进和工作部署,下发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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