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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2013年财政预算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2013年财政预算的通知
(厦府办〔2012〕20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厦门市预算审查批准监督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编制2013年财政预算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以综合配套改革为契机,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推进产业发展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民生投入、重大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项目,全力推进岛内外一体化和厦漳泉同城化,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政体制和机制,强化绩效管理和综合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2013年财政收入安排及政策要点

  (一)科学安排财政收入预算。在科学研判经济形势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政策性因素的影响,按照积极稳妥原则,分类测算各收入项目的年度收入情况,收入预算增幅的安排要与2013年国内生产总值等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相适应。

  (二)密切跟踪国家税制改革动向,积极分析测算税制改革对经济、财政的影响,及时制定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

  (三)严格税收征管。依法加强税收征管,优化纳税服务,认真落实中央结构性减税政策,严禁违反规定减免税,严厉打击各种偷骗税等违法活动。

  (四)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管理的体制机制,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提高征收标准,规范和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全面落实公共资源市场配置改革,强化征收单位的主体责任,确保应收尽收。

  (五)合理制定土地类基金收入计划。及早制订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和年度土地出让计划,科学编制土地出让收入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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