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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工作的意见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工作的意见
(2012年7月6日 深发〔2012〕10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城市发展质量的决定》(深发〔2011〕8号),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进一步提升我市的城市绿化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开展市容环境提升行动的基础上,以2017年深圳举办第19届国际植物学大会为契机,在全市广泛开展“城市绿化提升行动”,全面提升城市绿化的生态化、人文化、精细化和均衡化水平,使深圳城市绿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努力打造国际一流生态宜居城市。现就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设与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相适应的城市绿化环境

  (一)30多年来深圳城市绿化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深圳经济特区建立以来,历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绿化工作,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城市绿化建设成果丰硕。城市绿量大幅度增加,绿化景观水平和生态功能不断提升,绿地网络系统基本形成,公园之城建设初具规模,市场化管理模式基本建立,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城市绿化水平在全国大中城市中处于领先地位,绿化主要指标位居全国前列,先后被评为国际花园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示范市。但与深圳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的要求相比,城市绿化还存在较大差距,突出表现在:原特区内、外绿化水平不均衡,“二元化”现象突出;缺乏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端城市绿化精品;园林园艺水平不高;人文内涵不足;从业人员素质和精细化管理水平亟待提高。

  (二)加强新时期城市绿化工作意义重大。绿化工作是新时期深圳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城市绿化作为城市中具有生命力的市政基础设施,在美化城市景观、改善生态环境、推进低碳生活、保护生命健康、提升城市功能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工作,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打造科学发展深圳质量的需要;是提升城市发展质量、增强城市生态功能、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需要;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加快经济特区一体化建设进程、促进全市均衡发展的需要;是提升市民绿色福利、打造民生幸福城市的需要。各级党委、政府要始终围绕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建设目标,着力提升城市绿化建设管理水平和质量,不断推动城市绿化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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