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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盘政办发〔2012〕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滨沿海经济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全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组织领导,协调解决清理整顿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市政府决定成立盘锦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高 科(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官 伟(市政府副秘书长)、孙雅娟(市金融办主任)  

  成 员 李英(市纪委常委)、史敏(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洪奎(市编委办副主任)、毛延红(市发改委副主任)、陈风华(市经信委副主任)、许香秋(市科技局副局长)、宋健(市公安局副局长)、刘可佳(市财政局副局长)、葛立军(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刘念东(市住建委副主任)、纪凤芳(市农委副主任)、宋玉柱(市服务业委副主任)、苏志伟(市文广局副局长)、李久顺(市国资委副主任)、史广久(市工商局副局长)、范雄(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杨光(市金融办副主任)、王春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永会(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杨(中国人民银行盘锦市中心支行工会主任)、杨宇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盘锦监管分局)、尹韬(市环保局总工程师)、赵洪刚(市保险业协会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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