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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协助做好全国农机合作社发展情况调研的通知

  填表人:       联系电话/负责人手机:       合作社盖章:
  备注:填表前请认真阅读相关指标解释。

  指标解释

  1.注册成员:指合作社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新注册登记的成员。
  2.核心成员:指合作社成员出资额占当前合作社资产总额10%以上,且在合作社管理层担任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的成员。
  3.资产金额。
  固定资产:指在合作社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设施设备的价值;
  建筑设施资产:指合作社所有的办公、商业用房、机库棚等建筑物建造价值;
  维修设备总额:指合作社购买和安装农机维修设备时所支付的金额,以及改造时所增加的价值。
  4.建设面积。
  基础建设用地:指合作社所有的办公、商业用房、机库棚、维修车间等建筑物占地;
  机库棚建设:指合作社机库棚占地;
  机具维修车间:指合作社机具维修车间占地。
  5.发起组建者:指合作社成立前或成立初期,具体负责合作社登记注册、组织成员等事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
  6.经营业务范围:指合作社从事的且为合作社带来收益的生产活动种类。
  8.从业人员情况。
  从业人员数:指一个年度内在合作社从事生产、经营或管理活动的人员数量峰值,包括在合作社常年工作的成员、常年聘用的工作人员和临时聘用的工作人员之和;
  常年从业人员数:指常年在合作社工作的成员数量及合作社聘用一年以上,按月支付固定报酬工作人员数量之和;
  机手及修理工人数:指合作社从业人员中,从事农机操作和农机维修人员数量;
  机手及修理工获职业资格证人数:机手及修理工中,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数量。
  10.入社成员数:指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成员数及虽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但已履行入社手续的成员数之和。
  11.服务农户数:指接受农机专业合作社服务的农户数,包括本合作社成员的农户数。
  12.作业服务面积:指合作社当年实际完成的田间作业面积,包括机耕、机播(插)、机械植保、机收、机电灌溉面积等。
  13.入社经营土地面积:指合作社能稳定从事田间作业的土地面积,包括合作社成员自有土地入社面积、合作社承包土地面积和农户托管给合作社土地面积之和。
  15.机具总动力数:指合作社各种农业动力机械动力总和。
  16.机具数量:指合作社实际机具保有量,应为大中型拖拉机、收获机械、水稻插秧机、配套农具、其他农机具数量之和;
  大中型拖拉机:指功率大于或等于18.4kW(25马力)的轮式拖拉机或履带拖拉机;
  配套农具:指由拖拉机牵引或悬挂的田间移动作业机具。包括机引犁、机引耙,深松、播种、化肥深施、地膜覆盖机等。
  17.合作社资产总额:指属于合作社的所有资产总额。
  农业机械原值总额:指以货币表现的农业机械拥有总量,是指购买和安装农业机械(设备)时所支付的金额,以及以后进行各项改造时所增加的价值。
  18.合作社年度总收入:指当年合作社从事各类生产经营活动的全部收入。不包括属于借贷、暂存性质和国家或集体投入的各项资金。
  19.农机化服务总收入:指当年合作社对本社外从事各类农机化生产经营活动的全部收入。不包括属于借贷、暂存性质和国家或集体投入的各项资金;
  田间作业收入:指当年从事机耕、机播(插)、机收、植保等农田作业的收入,不包括农产品初加工作业收入和运输作业收入;
  修理服务收入:指合作社对本社以外的农业机械开展修理和配件销售的收入。
  20.提取公积金、风险金及公益金:指合作社收益中用于合作社弥补亏损、转增资本、防范风险及成员福利设施支出的资金总额。
  21.合作社分配给成员金额总数:指合作社收益中用于成员分红或福利的资金总额,不包括在合作社工作的成员的日常工资。
  22.运营管理。
  部门:指合作社中为完成规定的任务有权管辖的一个特殊的领域。(岗位:指合作社为完成规定任务因没有设立部门而设立的职位);
  名称:指合作社设立的部门或岗位的名称;
  成员账户:指入社成员账户;内容:指入社成员账户包括的项目;
  民主管理机构:指合作社管理机构,包括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种类:指民主管理机构种类;
  理事会成员:指合作社理事会组成人员;个数:指理事会成员数量;出资额占比: 指理事会成员出资额占当前合作社资产总额的百分比。
  23.机务管理。
  产权关系:指对合作社资产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等权利关系的规定;
  个人购机:指合作社中所有权完全属于成员个人的农业机械;
  占总额比:指合作社个人购机资产额占当前合作社资产总额的百分比;
  管理方式/统管程度:指机具在停放保管、油料供应、维修保养、作业调度、作业质量、收费核算等五方面统一管理程度;
  与农机企业关系:指合作社与农机企业建立何种业务、技术联系,包括合作社是农机企业的特约维修服务点、农机企业给予定期培训指导。
  24.土地管理。
  承包土地:指合作社从农民手中流转到合作社自主经营的土地。这种类别土地面积即为承包土地面积。每年每亩承包土地平均单价即为承包土地单价;
  托管土地:指农民将土地全程托管给合作社进行农业生产的土地,农民给合作社支付作业土地的农资及作业劳务费,并从合作社获取作物果实。这种类别土地面积即为托管土地面积。每年每亩托管土地的农资及作业劳务费平均单价即为承包土地单价;
  农机订单作业土地:指合作社与农户建立稳定合作关系,为农户提供单项机耕、机插、机收等作业服务的土地。这种类别土地面积即为农机订单作业土地面积。每年每亩农机订单作业土地的作业劳务费平均单价即为农机订单作业土地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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