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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浦东新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浦东新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的通知
(浦安监[2011]81号)


新区安监大队,各街道、镇、开发(保税)区安监队:

  自2011年新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备案流程调整以来,通过职业健康联络员会议以及监察人员的学习,新区安监大队,各街道、镇、开发(保税)区安监队按照申报流程,稳步推进新区的职业危害申报工作。但是由于一些监察人员对申报流程的理解有偏颇,导致部分街道、镇、开发(保税)区申报单位对申报流程理解有误,对申报备案工作进度产生一定的影响。现将新区职业危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止2011年7月31日,已完成申报备案的企业共2519家。其中2011年新增的申报企业161家,年度变更申报的企业518家。今年已打印回执的申报企业263家,通过网上审核未提交纸质材料的416家。截止2011年7月31日,年度备案过期的企业1452家。

  二、推进目标

  1、确保木质家具申报率达100%;

  2、完成年初制定的申报目标,力争今年新增申报企业数量达650家。

  三、工作要求

  1、加强学习。各安全监管部门要明确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的重要性,对本单位全体监察人员再作一次动员,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组织全体监察人员认真学习《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7号)、《关于贯彻落实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加强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的通知》(沪安监管职安[2009]183号)、《关于加紧推进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的通知》(浦安监[2010]68号),《关于调整浦东新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备案流程的通知》(浦安监[2011]40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熟悉新的申报流程,督促职业危害单位做好申报工作,确保年底前达到新增申报单位650家的目标。

  2、强化监管责任。职业危害申报工作面广量大,涉及到许多行业,特别是木质家具制造企业、电池制造企业、正己烷使用企业是今年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重点。安监大队,各街镇、开发区安监队必须给予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完善制度、规范建档、加大现场监督检查执法力度,督促企业自觉执行职业危害申报制度,对逾期不申报或拒绝申报的企业,应依据《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3号)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7号)有关规定,依法予以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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