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宜昌市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十佳”人民调解员、优秀人民调解员、优秀人民调解工作管理人员的决定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宜昌市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十佳”人民调解员、优秀人民调解员、优秀人民调解工作管理人员的决定
(宜府发〔2011〕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中专学校:

  2007年以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大力拓展工作领域,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探索社会矛盾纠纷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有针对性地开展排查调解工作,为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市政府决定,授予宜昌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47个单位“宜昌市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誉称号,授予辛恩平等10名同志“宜昌市‘十佳’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授予宋智福等61名同志“宜昌市优秀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授予王宏全等20名同志“宜昌市优秀人民调解工作管理人员”荣誉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市政府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全市广大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和调解工作管理人员,要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学习他们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真抓实干,全力维护一方稳定的政治觉悟;学习他们牢记宗旨、恪尽职守、忘我工作,竭力为民排忧解难的公仆情怀;学习他们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不图名利,尽力化解社会矛盾的高尚品质;学习他们勇担重任、开拓创新、奋发有为,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的进取精神,不断激发工作热情,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为构建“和谐宜昌”、“平安宜昌”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宜昌市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名单

  2.宜昌市“十佳”人民调解员名单

  3.宜昌市优秀人民调解员名单

  4.宜昌市优秀人民调解工作管理人员名单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1:
宜昌市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名单
(共47个)

  宜昌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