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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襄阳市委办公室、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襄发[2011]1号文件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中共襄阳市委办公室、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襄发[2011]1号文件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襄办发[2011]48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为贯彻落实《中共襄阳市委、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襄发〔2011〕1号),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贯彻落实襄发〔2011〕1号文件责任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襄阳市委办公室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8月29日

  贯彻落实襄发〔2011〕1号文件责任分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襄阳市委、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襄发〔2011〕1号),现提出如下责任分工方案。
  一、全力抓好“八大工程”建设
  (一)大力加强防洪保安工程建设
  1、全市千座大中小型水库全面进行除险加固;积极推进汉江、唐白河、蛮河等重要河流防洪治理,加快实施小清河等32条中小河流综合整治;对山洪灾害易发、保护区人口密集、保护对象重要的重点河段实行重点治理。(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
  2、把水库防汛道路纳入“村村通”公路工程,形成完备畅通的防汛道路网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
  3、加快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更新改造市区排涝泵站和管网,大幅提高市区防洪排涝能力。(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水利局、市城乡规划局)
  (二)大力加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4、紧紧围绕100亿斤粮食产能建设,继续推进引丹、三道河、熊河、大岗坡、石台寺等五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加快实施大中型泵站和规划内22个中小型灌区配套改造建设。(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
  5、以县级农村水利综合规划为先导,整合涉水涉农资金,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广泛开展以“五小工程”(塘、坝、堰、窖、井)和田间渠系为主的小型水利工程建设,解决好农业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消灭水利“死角”。积极开展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推广发展旱作农业,使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集中建设一批末级渠系标准化改造、高效节水灌溉等不同类型的现代水利示范区,将抗旱、节水灌溉等机械设备纳入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责任单位:市农业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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