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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实施食品安全四大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3. 整顿和规范肉制品加工行为。集中整治无证无照肉制品加工点(作坊),依法查处以病死、病害猪肉加工肉制品行为。加大监督抽查肉制品和处理问题肉制品力度,督促企业加强原料进货查验和产品出厂检验。落实食品添加剂报告制度,依法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或滥用添加剂生产加工肉制品行为。开展肉类企业诚信建设评价工作。(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工信局)

  4. 整顿和规范肉品市场经营行为。加强对集贸市场、超市等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全面清理规范肉类经营主体资格,督促经营主体落实肉类食品进货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严厉查处非法经营肉类食品和采购、使用私宰肉、注水肉、病害肉以及动物血制品非法添加行为。对进入商场、超市(连锁店)的生鲜肉类产品实行挂牌公示制度,标明产地和检验机构等内容。(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5. 规范餐饮单位、食堂肉品采购和使用行为。重点检查肉及肉制品采购索证、登记制度落实情况。严厉查处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采购、使用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及病死、病害猪肉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6. 加强牛羊肉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河南省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号)要求,开展清真牛羊肉集中屠宰定点企业(站点)认定工作,向社会公示,并加强监督管理。以查处注水肉、病死肉、假冒牛羊肉为重点,加强牛羊肉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严厉打击牛羊肉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民委、商务局)

  (三)实施放心菜工程

  1. 加强源头治理。对全市蔬菜生产基地、专业村进行全面检查,主要检查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使用、产品检测、生产记录、包装标识情况,重点查处和纠正违规使用农药行为,对基地蔬菜全面实行检测合格上市制度。加强农药市场监管,严厉打击经营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行为。对无公害、绿色和有机蔬菜的产地认证、标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治理不按标准生产、冒用认证称号行为,进一步规范产地认证和上市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2. 加大上市蔬菜检查力度。建立上市蔬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重点加强蔬菜批发市场、城镇集贸市场、超市等经营场所蔬菜安全检测。建立大型蔬菜批发市场、超市、学校食堂蔬菜检测索票索证制度。对进入商场、超市(连锁店)的蔬菜实行挂牌公示制度。(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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