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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市京兴富华园林工程中心园林绿化设计部保险兼业代理险种变更事项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市京兴富华园林工程中心园林绿化设计部保险兼业代理险种变更事项的批复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代理险种变更的请示》(京阳光财险[2010]2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不予核准“北京市京兴富华园林工程中心园林绿化设计部”的保险兼业代理险种变更事项(详见附件)。不予核准的机构可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提出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兼业代理险种变更未核准机构清单

  二〇一〇年四月七日

  附件:
  兼业代理险种变更未核准机构清单

  制表单位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申报机构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统计时间: 2010年4月2日
序号组织机构代码机构名称变更事项变更前内容变更后内容审批结果原因
1765044603北京市京兴富华园林工程中心园林绿化设计部险种变更机动车辆保险机动车辆保险;企业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航空意外险除外)未核准申请代理险种与主业不直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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