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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虹口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虹口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虹府发〔2011〕12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属单位:

  《虹口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虹口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发〔2011〕18号)精神,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和“打基础、管长远、可持续”的要求,突出惠民为本、预防为主、能力提升、制度支撑,结合区情实际,现明确到2012年本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力推进的八项重点工作。

  一、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一)实施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完善并严格执行本市12类4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操作规范、考核办法,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在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扩大免疫规划、外来孕产妇住院分娩、贫困精神病病人免费服药等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础上,按照市卫生局部署,逐年新增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60岁以上老人接种肺炎疫苗、新生儿疾病筛查等3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加强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预重点特色项目建设。

  (二)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实施第三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改善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妇幼卫生、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机构的设施条件。结合虹口实际开展调研,理顺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员岗位设置关系,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加强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如期完成国家“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建设项目”。

  (三)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

  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和医疗机构为支撑、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预防控制体系。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治工程,积极开展慢性病综合干预,提高慢性病管理率和控制率。结合《虹口区预防和控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中长期规划(2001年-2015年)》第二轮中期评估工作,进一步推广社区慢性病防治适宜技术,力争使“脑血管病防治一体化模式探索”取得新突破。指导开展慢性病高危人群健康干预,推进慢性病防治精细化管理,降低疾病社会负担,减低医疗费用,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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