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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旅游局关于切实做好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旅游局关于切实做好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11月15日,本市静安区一高层居民住宅楼发生特大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中央领导和俞正声书记、韩正市长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要针对消防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组织制定各项防范措施,认真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做好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和市委、市政府领导讲话精神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作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要增强做好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清当前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针对日常消防和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及当前冬季火灾易发、高发的特点,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消防工作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做到定人定岗,层层把关,有效预防火灾等事故,确保旅游系统的消防和生产工作安全。

  二、认真组织,积极行动,努力消除火灾隐患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立即组织开展一次火灾隐患大排查。对办公场所、楼道、供水、供电、供气设施、重要政务会展活动场所、地下空间、施工工地等部位,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要组织对消防设施设备和灭火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试用检查,确保设施器材的完好、管用。对排查出的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进行整改,消除隐患;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采取应急措施,该停的停,该关的关,同时排出整改计划,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尽快加以整改。局机关将组织人员对排查及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三、广泛宣传,加强教育,提高全员防火意识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消防知识和技能培训,围绕检查消防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四个能力”,有重点地开展防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要以“人人受到宣传教育,人人增强防范意识,人人掌握基本常识”为目标,进一步创新宣传教育形式,丰富宣传教育手段,切实增强防火宣传实效,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防火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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