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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2年上半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

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2年上半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卫生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局许可办: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卫生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根据《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卫生监督专项稽查工作的通知》和《2012年全市卫生执法稽查工作方案》关于对卫生行政许可和处罚工作开展专项稽查的要求,市卫生局决定于7-8月份组织开展全市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查内容
  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已经作出处罚决定的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抽查的案件包括卫生监督执法的各个领域,以体现卫生行政处罚工作整体情况。
  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办理的卫生行政许可档案。
  二、评查方式
  此次案卷评查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对市区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办理的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放射诊疗、医疗机构等各类许可档案中每类抽查5份(2011年度案卷3份,2012年度案卷2份),不足5份的类别全部抽查;抽查市区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办理的行政处罚案卷案由不少于4类,每单位抽查案卷10份(其中2010-2011年度案卷6份,2012年度案卷4份)。
  三、评查标准
  (一)抽查的2011年12月31日前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件按照《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卫生监督专项稽查工作的通知》中要求进行评查。行政许可案件重点从许可条件、许可程序、许可公示、许可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许可档案管理等方面开展评查;行政处罚案件重点从案件受理与立案记录、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合理、合法性以及卫生行政处罚履职等方面开展评查(具体评查标准见附件1、2)。
  (二)抽查的2012年上半年办理的卫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件按照市政府法制办下发的《青岛市行政处罚案卷标准》和《青岛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执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按照《青岛市行政许可案卷标准》和《青岛市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评分细则》执行。
  四、评查安排
  此次案卷评查分三阶段:
  (一)单位自查阶段(2012年7月9日至20日)。各区市卫生局和各有关单位按照评查范围和评查标准,对评查范围内的所有行政处罚案卷和行政许可案卷进行逐卷审查。要求2012年度行政处罚案卷每份案卷附《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自查表》(格式见附件3)。
  (二)案卷提报阶段(2012年7月23日至8月10日)。市卫生局根据前期提报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目录进行随机抽取,并向各有关单位提供抽查案卷目录,各有关单位按照市卫生局抽查案卷目录整理案卷后,各区市卫生局案卷于8月10日前报送至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政策法规科,市卫生局抽查的案卷报送至局政策法规处。各区市抽查案卷也可在8月上旬市卫生局卫生行政执法专项稽查时交由稽查组代为报送。
  (三)案卷评查阶段(2012年8月13至15日)。市卫生局将从市区两级卫生行政部门抽调卫生行政执法稽查员参加案卷集中评查,评查人员名单和评查安排随后通知。
  五、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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