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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产局关于沈阳市2012—2013年度供热工作方案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产局关于沈阳市2012—2013年度供热工作方案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2〕5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房产局制定的《沈阳市2012-2013年度供热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七月四日

  沈阳市2012-2013年度供热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2012-2013年度供热工作,不断提升供热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做好2012年全市四项重点工作为出发点,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主线,以“深化创一流、争当排头兵”活动为载体,扎实做好供热工作,按时完成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任务,进一步强化供热管理,不断提高供热运行与服务的综合水平。
  二、总体目标
  到2012年底,全市完成节能暖房工程480万平方米;改造供热旧管网150公里;拆除燃煤锅炉房20座,联网面积160万平方米;实施热源建设项目15项,新增供热能力3000万平方米。
  到2012年9月30日,全市供热“大修、中修、小修”(以下简称“三修”)、重点区域整改等供热准备工作全面结束;到11月1日热源开栓率达到100%,用户室温达到18℃以上,冬季供热运行和服务质量总体好于去年。
  三、重点工作
  (一)深入开展“深化创一流、争当排头兵”活动。从2012年开始,全市供热行业将利用3年时间深入开展“深化创一流、争当排头兵”活动,认真对照全国供热行业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查找我市在政策法规、规划执行、制度建设、供热管理、运行服务、改革创新、工作成果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创新管理方式,优化服务措施,使我市供热工作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二)扎实做好供热准备工作。供热单位要精心组织供热“三修”、重点区域整改、储煤、收费等工作,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启动、早完成;继续开展供热工作“回头看”活动,认真疏理省民心网、市纠风办、市民投诉热线及房产服务热线等部门的投诉,深入查找上一采暖期运行、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三修”计划,落实工作措施;按时完成10处供热重点区域的整改工作,切实提高冬季供热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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