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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汕头市2011年度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情况的通报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汕头市2011年度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情况的通报
(汕府办〔2012〕7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印发汕头市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汕府办〔2011〕178号,下称《考评办法》)的规定,市政府于今年3月9日至13日组织对各区县完成2011年度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情况进行考评,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考评结果显示,各区县党政领导比较重视就业工作,按照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将就业工作纳入地方年度工作计划,及时分解下达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在2011年度工作任务繁重的情况下,较好完成各项年度就业目标任务。具体表现为,各区县能及时出台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各项就业政策的实施意见、办法,能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岗位补贴、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技能鉴定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和高校毕业生临时生活补贴等各项积极就业政策;积极开展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工作,实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落实就业困难对象的安置就业工作,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各区县结合当地的主导产业,创新培训模式,建立了多形式、多层次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积极开展城乡一体化公共就业服务和管理工作,部分区县增加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人员编制和财政核拨经费;个别区县创造条件开展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培训工作初见成效;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按规定严格拨付和管理。
  考评中也发现,我市就业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就业政策宣传力度有待加强;二是部分区县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相对滞后,人员结构未能适应就业工作发展的需要,工作台帐的建立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三是部分区县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建设等工作进展缓慢,未能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积极作用;四是《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进度较慢,未能将企业用工和劳动者就业、失业情况纳入系统进行动态管理。
  综合各项考评指标,总的情况是: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完成目标责任制情况比较理想,金平区台帐建立规范、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积极主动;龙湖区工作措施得力,建立激励机制促进就业工作落实;濠江区多措并举,创新开展技能培训工作;南澳县农村劳动力培训因地制宜,很有特色。潮阳区、潮南区文件资料和工作台账不够翔实,基础数据没有及时动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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