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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苏农机安〔2012〕6号)


各市农机主管部门:
  根据国务院、农业部和省政府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部署要求,省局制定了《2012年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2012年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
  2.农机安全监管活动统计表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

  附件1:
  2012年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深化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推进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与措施落实,有效提升农机安全监管水平。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农业部和省政府有关通知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总要求,落实农机安全监理惠农政策,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围绕农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硬考核,道路外农机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以内,农业机械万台死亡率控制在5以内。力争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检验率及驾驶人持证率分别提高3、4.4、2.2个百分点以上。新创建国家级、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示范乡镇分别达到4个、8个和40个。
  二、重点工作
  (一)深化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开展上道路拖拉机专项整治。以变型拖拉机及驾驶人为重点,于5月起集中5个月时间在全省集中开展上道路拖拉机专项整治。各地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在农忙重要时段、通行量集中路段,开展联合执法安全检查,加大对运输型拖拉机运载危化品、超速超载、无牌无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载人载客、脱检脱保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落实上线检测、一年双检、逾检注销等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引导淘汰报废;对未按规定参加定期检验的变型拖拉机,农机部门及监理机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和发布注销公告。
  2.开展进滩涂作业拖拉机专项整治。沿海地区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把进滩涂作业拖拉机及驾驶人作为整治重点,健全和完善安全技术检验、联合安全检查、驾驶人宣传教育等管理制度,坚决查处滩涂作业拖拉机无安全设施、无牌无证、违规上道路行驶、超员超载、不遵守进滩涂作业管理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沿海地区农机部门要争取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加大紫菜采摘机的推广力度,加快文蛤起捕机具的研制步伐,努力减少滩涂作业人员;要充分利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进滩涂作业拖拉机的结构调整和优化。
  3.继续深化“打非”专项行动。加强与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协调配合,积极查处假牌假证和使用伪造变造的牌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以及不按规定配备照明、转向灯、反射器、安全架、防护罩等违法行为;配合工商、质监、安监等部门,从严查处农机维修、报废回收企业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机械和零配件、私自拼、改装等违规行为;加强源头管理,坚持把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检验及驾驶人考试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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