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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本区楼宇经济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3、积极支持专业中介机构参与楼宇招商。鼓励开发商和楼宇业主采用“委托招商”的方式,将物业的招商与经营委托给专业中介机构进行。定位于国际化商办楼宇的,应在楼宇的建设、租售、运营和物业管理全过程中按照国际惯例运作,发挥专业中介机构的专长,长远规划楼宇的招商引资与经营管理,拓宽招商引资的渠道,提高引进企业的层次、品质和知名度,聘用高水平的物业管理公司,使楼宇的产业发展方向更符合区域发展需要。

  4、实行区和各楼宇招商实施单位两级财力分享与奖励机制。根据重点楼宇招商的责任分解,对新建商办楼宇入驻企业创造的税收和原有商办楼宇由于税收落地新增的税收,由区政府和各楼宇招商实施单位两级分享。选择几幢重点楼宇,以区招商中心为主、各招商责任单位配合开展招商。对户管属区的楼宇,条块各单位要统一思想,积极做好服务工作。设立楼宇招商奖励资金,奖励对本区楼宇招商做出积极贡献的集体、个人、社会中介组织和专业性机构。

  5、积极引导楼宇企业落地和严格控制企业外迁。区招商办要牵头有关部门,提高楼宇企业税收落地率。对占用资源而税收未落地的,应会同资源所辖单位摸清缘由,协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积极引导企业落地。对计划外迁的企业,及时掌握企业外迁的关键因素,加强服务,留流结合,按程序审核,真正实现“监管一条龙”,帮助优势企业在本区继续发展壮大。

  (四)总体策划、主题宣传,营造热点频出的开发建设氛围

  1、整合区内宣传资源,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商圈和重点楼宇的宣传力度。区招商中心要通过定期编制《投资指南》,指导全区的招商引资工作,宣传楼宇招商的扶持措施。区内有关的宣传部门,要配合楼宇招商的形势需要,积极宣传重点地区、重点商圈和重点楼宇的特点与优势,塑造良好的外部形象,为区域楼宇经济的发展造势。

  2、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商办楼宇的宣传策划工作。切实加强区招商办和各重点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管委会)与楼宇业主的合作。在土地招拍挂和项目规划阶段,要就楼宇开发的理念达成共识,明确产业发展定位;在招商阶段,要根据楼宇建设进度,配合业主的广告,形成宣传合力;在产业集聚阶段,要共同进行产业“概念”的策划、包装,打造楼宇商圈“品牌”。

  3、充分发挥业主在开展楼宇宣传方面的积极作用。引导楼宇业主主动参与楼宇的产业定位和功能开发;鼓励楼宇业主根据区楼宇经济发展和商圈功能定位的需要,确定租售目标客户群;为扩大商办楼宇的知名度,要积极协助楼宇业主充分利用楼宇资源,组织召开各类论坛、展览和会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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