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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意见


  15.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牢固树立健康财政的理念,进一步提高公共财政管理水平。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健全政府采购审批和工程招投标制度,逐步实现政府采购业务全流程电子化操作。大力推进预算决算公开,以公开透明促进规范管理。严格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实现保值增值。

  四、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务求工作实效

  16.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科学界定和调整政府职能,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和政社分开,真正做到还权于企业、市场、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要认真履行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把工作重心逐步转移到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服务和创造良好环境上来,减少行政权力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改进审批体制和机制,加快推进部门许可审批办理向本部门一个内设机构集中,统一集中到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及部门办事服务大厅,积极探索推进相对集中部门行政审批权工作,提高审批效能。

  17.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进一步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按规定及权限设立收费项目,加大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规范监管力度,健全财政监督、社会公开、规范征收机制,使行政事业性收费更加规范、透明、合理。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时公布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18.完善公共服务。完善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的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加大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社会治安、环境保护、文化教育、劳动就业、社区服务、社会保障、社会救济等方面的管理和服务力度,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公益性、基础性领域的投入,把政策支持的重点、财力保障的重点向社会领域、公共事业、基层和弱势群体倾斜,把新增财力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9.建设高效政务服务体系。加强市、县、镇三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及部门办事服务大厅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镇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管理,在村、社区推广建立便民代办点,形成上下联动、层级清晰、覆盖城乡的政务服务体系。不断增强各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集中办事功能,凡能够纳入中心办理的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以及其他公共服务事项,都要统一纳入中心集中办理,能够纳入中心的收费事项都要纳入中心集中收取,尽可能地把“一条龙”式审批转化为“一站式”服务。加快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逐步实现对政府采购、土地出让、海域出让、产权交易、建设(交通、水利等)工程招标、医药和医疗器械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进行统一管理,探索建立各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合并的一体化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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