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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威政发〔2012〕30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六日

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
(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发〔2012〕20号)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对今年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现就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改革促转变、促发展、促和谐的方针,围绕转方式调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转变政府职能等重点,积极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为促进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加快建设现代化幸福威海,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和动力源泉。

  2.总体要求。正确把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通过改革解决制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创造条件;正确把握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不断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政府宏观调控水平;正确把握应对当前挑战和建立长效机制的关系,发挥体制机制创新对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促进作用;正确把握发展社会事业和完善社会管理体制的关系,更加重视从制度上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正确把握改革创新和依法行政的关系,有效运用法制手段规范改革程序,巩固发展成果。

  二、围绕转方式调结构深化改革

  3.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探索推进港口企业等基础性国有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实现战略重组。继续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造,促进国有独资公司建立完善董事会、监事会工作制度,探索建立企业财务总监制度。加强对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监管力度,不断健全企业投融资可行性论证制度,健全完善企业财务风险预警机制,积极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加快一般竞争性领域国有中小企业的改制退出步伐。(市国资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等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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