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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2年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实施高端带动。加快培养高技能领军人才。围绕我省十大振兴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充分发挥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作用,重点开展高技能人才研修提升培训、高技能人才评价、高技能人才课程研发、高技能人才成果交流等活动。指导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积极承担高技能人才培养任务,发挥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主力军作用,培养一批具有精湛技艺、高超技能和较强创新能力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开展急需紧缺技师、高级技师培养工作,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及领域,以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组织百所学校和千家企业联合培养1万名急需紧缺技师、高级技师。发挥技能大师工作室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技能推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大力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活动,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实施高技能人才选拔工程,全年组织50个以上职业(工种)开展全省职业技能竞赛,引导和带动广大企业职工和职业院校学生积极参加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以赛促训、以赛促培,加快高技能人才成长步伐。开展“中原技能大奖”和“河南省技术能手”评选活动,2012年评选10名“中原技能大奖”和200名“河南省技术能手”。通过高端引领,带动高、中、初级技能人才梯次发展,壮大技能人才队伍。

  (五)强化技能鉴定。全面规范和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切实把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能力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作为获得职业培训补贴的必备条件和检验职业培训效果的主要手段。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能力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可向职业技能鉴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个人申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有困难的,可委托鉴定机构代为申领。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认定、职业院校学生职业资格认证、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鉴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的技能人才评价办法。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年”活动,加大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指导和检查力度,提高职业资格证书的公信力。

  (六)完善推进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的重要意义,把其作为重要的战略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思路,形成工作合力,健全政府主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其他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厅市共建单位要在经费统筹、示范基地建设、技能人才培养等方面先行先试,创新政策措施,为全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的实施探索新路。进一步完善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督查机制,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查,年底进行总结。适时召开全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会议,表彰先进,督促落后,切实把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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