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中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中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景政办发〔2012〕7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景宁畲族自治县集中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O一二年七月六日

景宁畲族自治县集中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方案

  为全力做好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预防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努力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党的十八大闭幕,在全县集中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2〕40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坚决防止发生较大以上亡人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以叶金堂常务副县长任总指挥,县府办吴敏彪副主任、县公安局周乃强副局长和县消防大队陆中超大队长、曹建章教导员任副总指挥, 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指挥部,保卫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县消防大队陆中超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消防安全保卫战的组织协调、信息报送、简报编发等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火灾防范工作。

  1.深化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巩固和深化“清剿火患”战役战果,深入推进全县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7月底前,完成排查整治各项工作任务,对“清剿火患”战役期间发现的尚未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完成整改销案。推动落实单位、业主消防安全主体责任,8月底前,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星级宾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逐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9月底前,发动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石化企业等易燃易爆单位、场所专项治理和县政消火栓专项治理,并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施工工地、火灾高危单位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开展全面消防监督检查。国庆节和十八大召开期间,以大型群众性庆典活动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旅游景区(点)等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检查。新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力争在十八大开幕前完成整改;确实难以完成整改的,要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严防死守,确保消防安全。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