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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召开西部片区发展改革试点城镇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召开西部片区发展改革试点城镇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陕发改经体〔2012〕995号)


安康市发展改革委,西安市阎良区发展改革委,华阴市经济发展局,各试点镇政府:
  为了做好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市和小城镇试点工作,总结推广经验,加强联系和交流,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定于2012年7月26日在西安市陕西宾馆召开“西部片区发展改革试点城镇工作座谈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7月25日下午报到;7月26日上午座谈会,下午赴西安市阎良区参观考察。
  会议地点:陕西宾馆(西安市雁塔区丈八北路1号)
  二、参会人员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西部相关省(区、市)发展改革委领导;我省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市分管负责人(试点城市负责人1人,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人1人);我省全国发展改革试点镇主要负责人(以第三批试点为主,参会代表1人)。
  三、会议内容
  介绍各省试点政策,总结试点城市和小城镇发展改革经验;就各地开展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市和小城镇工作的思路和做法展开交流;研究安排下一阶段试点工作。参观考察试点城市。请西安市阎良区认真做好参观考察相关准备工作。
  四、材料准备
  请西安市阎良区、华阴市、岐山县蔡家坡镇、安康市汉滨区恒口镇围绕农民工市民化、户籍制度改革、城镇管理体制改革、用地制度改革、扩权强镇、规划创新和社会管理创新、城乡统筹、旧城改造、承接产业转移、绿色低碳、智慧城市等选择一个主题准备书面交流材料,并做好会议发言准备。书面交流材料(3000-3500字)于7月18日前报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发展改革试点处(联系人:叶伟春,邮箱:smartye@126.com)。
  五、报名和食宿安排
  参会人员请填写报名回执表(见附件)并于7月19日前传真至省发展改革委体改处,超过报名时间不再受理。
  参会代表统一安排食宿,住宿及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六、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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