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南省律师协会关于遴选省律协法律援助与公益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湖南省律师协会关于遴选省律协法律援助与公益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湘律协通知〔2012〕7号)


各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会员律师事务所:

  为组织引导全省律师有序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交流,树立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今年2月,经七届省律协常务理事会第八次会议研究决定,增设省律协法律援助与公益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省律协副会长李德文任主任,株洲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新华、和润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岳为副主任。

  为完善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充分发挥委员会研究指导、业务交流的作用,现拟从执业5年以上,专职从事律师工作;有较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业务经验,在公益法律服务领域有一定的建树和知名度;热爱律师事业,乐于奉献,积极参加委员会活动的律师中遴选10-15名委员,自愿报名。自愿报名的律师请认真填写省律协法律援助与公益法律事务拟任委员登记表,于4月30日前用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报委员会。

  联 系 人:湖南和润律师事务所 刘岳律师

  电  话:0731-85995298  18907498080

  电子邮箱:ly13875826294@163.com

  附件:省律协法律援助与公益法律事务委员会拟任委员登记表

  二○一二年四月十日

  附件:
  省律协法律援助与公益法律事务委员会拟任委员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

面貌

 

职称

 

民族

 

文化程度

 

执业

时间

 

所在律师事务所及职务

 

联系

方式

电话

 

手机

 

传真

 

E-mail

 

QQ号

 

个人执业经历

 

 

 

 

 

与公益法律服务相关的业绩

 

 

 

 

 

 

 

律师事务所推荐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市州律协推荐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