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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国银监会襄阳监管分局《充分发挥监管职能推动银行业支持服务“四个襄阳”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国银监会襄阳监管分局《充分发挥监管职能推动银行业支持服务“四个襄阳”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襄阳政办发[2011]1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中国银监会襄阳监管分局《充分发挥监管职能推动银行业支持服务“四个襄阳”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中国银监会襄阳监管分局关于充分发挥监管职能推动银行业支持服务“四个襄阳”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四个襄阳”,加快襄阳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步伐的发展战略,充分发挥金融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推动作用,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明确目标,准确定位,提升银行综合实力,全面支持“四个襄阳”建设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支持省域副中心城市跨越式发展为核心,以转变经营理念和发展方式为抓手,以有效银行监管为引领,着力优化区域金融发展布局,健全完善与省域副中心城市相适应的银行业组织体系和金融服务体系,强化有效银行监管,全面推进“四个襄阳”建设。
  (一)全面提高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推动银行业加快发展步伐,增强服务和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根据市委、市政府“四个襄阳”建设的总体发展目标,到“十二五”末,全市银行业各项存款余额达到5000亿元,争取6000亿元,保持年平均增幅达到30%-35%;各项贷款总量年均增幅保持35%-40%以上,达到3200亿元,争取4000亿元;表内外非贷款信用年均增幅保持30%以上,达到500亿元,争取1000亿元;全市银行业有信贷支持关系的各类企业客户数达到6000家,新增3000家;扶持培育A级以上信用企业数量达到3000-4000家。通过网络金融服务的襄阳金融网注册企业以及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俱乐部成员扩容达到3000家,争取4000家。到“十二五”末,全市银行业资产规模年均增幅保持在20%以上,资产总量达到6000亿元以上,累计上缴税收达到10亿元以上。
  (二)加速推进金融聚集区建设。围绕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的远景目标,大力实施“金融招商引资”,加速引进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挥辐射作用。到“十二五”末,全市新引进3-4家股份制银行和1-2家外资银行机构(代表处),使全市银行业地市级机构达到22-24家;增设100-200个银行业分支机构或自助银行服务网点,使全市银行业机构网点总数达到1000个,其中:银行业机构网点数达到800个以上;ATM、电子银行等自助银行服务网点达到200个以上,形成遍布城乡、全面覆盖的银行业金融服务网点格局。大力引进金融高端人才,稳步发展银行从业队伍,新增银行业员工600-1000人,使全市银行业从业人员突破10000人,争取12000人。各国有商业银行及湖北银行襄阳分行延伸机构覆盖到各县市;推动各县市农村信用社全部改制为独立法人的农村商业银行,促进襄阳市农村商业银行改制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地方商业银行。加快引进设立新型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推进中银富登在襄阳设立村镇银行,争取实现县市全覆盖,并申请批筹设立总分行制村镇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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