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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2年上半年财政收入任务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2年上半年财政收入任务的通知
(钦政发〔2012〕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达我市今年上半年财政收入任务为75亿元,同比增长10%,占全年139亿元任务的54%。结合我市当前的财政经济形势,现下达各县区及财税部门2012年上半年财政收入工作目标任务(详见附件)。请各县区及时将上半年收入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收入征管,依法征管,依率计征,应收尽收,确保完成财政收入目标任务。

钦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
  2012年上半年全市财政收入目标任务表

  单位:亿元

单 位 名 称

2012年工作目标

上半年下达任务

任务数

增长%

金额

增长

进度%

全市财政收入任务合计

139.15

13.01

75

10

53.90

(一)按县区

市直

21.30

20.34

10.87

10

51.03

灵山县

7.60

25.41

3.97

10

52.25

浦北县

5.30

12.77

2.95

10

55.62

钦南区

4.60

34.02

2.31

10

50.22

钦北区

5.00

31.93

2.50

10

50.00

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95.35

8.98

52.40

10

54.96

(二)按征收部门

国税部门

96.14

9.84

51.84

9

53.92

地税部门

34.26

18.42

17.50

12

51.08

财政部门

8.75

31.18

5.66

11

6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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