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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大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全面推进名牌发展战略的实施,必须着眼福州经济发展的新起点,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加强政府引导和部门推动,营造浓厚的名牌发展战略工作氛围;必须着眼可持续发展,实施“名牌提升工程”,通过“以质取胜战略”、“技术标准战略”,深化名牌发展战略的实施,进一步加快省会中心城市品牌经济发展,提高我市的综合竞争力,实现品牌带动,推进“质量立市”向“质量强市”的转变。

  全市各级质监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全方位、多渠道地继续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的指导和服务,切实保障名优企业的合法权益,高效推动名牌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

  (一)要深入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引导全市广大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化活动;组织企业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的认定工作;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内外先进标准;引导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推动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提出国际标准提案或承担国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会/工作组活动等)或承担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会/工作组的工作;推动和帮助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国家级和省级技术中心的建设,不断提高企业的技术标准创新水平。

  (二)要积极开展计量与节能降耗服务工作。对全市被列为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耗能企业(钢铁、建材、纺织、化工等行业),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宣传、指导和帮扶,帮助企业合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开展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工作,同时引导企业建立测量管理体系(GB/T19022)。要加强对《通则》贯彻执行情况和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的监督检查,使企业通过能源计量工作的开展,实现节能降耗的目的。

  (三)要加大名牌产品的培育力度。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方向,以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和节能、环保产业等产品为重点,深入实施名牌提升工程,积极引导企业做大做强。同时,更加注重在我市的传统产业中培育名牌产品。鼓励、引导我市产业聚集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区、旅游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等积极争创“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

  (四)要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指导企业导入《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树立全新的质量理念,追求卓越绩效,不断实现管理创新,努力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和质量保证能力。充分发挥优势企业的引领作用,推动行业骨干企业将质量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方法向产业链两端延伸推广,带动提升整体质量水平。推动培育更多高素质的注册质量工程师,为名牌发展战略的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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