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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的通知(2009)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二○○九年九月三日 静府发[2009]14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安排通知如下:

  张仁良区长负责区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含区政府政策研究室、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外事办、区政府机管局)、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区国动委、区批租办、区编办以及市政府规定的由区长负责的工作。联系税务静安分局工作。

  方世忠副区长分管区发改委(含区统计局、区物价局)、区国资委(含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静安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含区公务员局、区医保办)、区政府合作办、区信访办(区督解办)。协助分管区财政局、区审计局。联系区工商联工作。协助联系税务静安分局工作。分工联系政法工作。

  朱成钢副区长分管区科委(含区信息委、区科协、区地震办、区知识产权局)、区人口计生委、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文化局、区体育局。联系食药监静安分局。分工联系宣传、群众团体、区政府台办、区政府民族宗教办、区政府侨办、区档案局(含区档案馆、区方志办)。

  陆晓栋副区长分管区商务委(含区经委、区粮食局)、区投资服务办公室、区金融和专业服务业办公室、区旅游局。协助分管区政府外事办。联系工商静安分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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