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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省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2〕12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区、经济功能区和各有关部门必须认清目前十分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认真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加强对全市“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由刘小龙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谢汝党副秘书长和市安全监管局局长任副组长,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教育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海洋农渔和水务局、文体旅游局、安全监管局、工商局、质监局、珠海海事局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市“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区、经济功能区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统一组织领导本区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市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由市安委办另行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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