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命名上海市民政系统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群众满意窗口”、“优质服务品牌”和“优秀服务标兵”的决定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命名上海市民政系统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群众满意窗口”、“优质服务品牌”和“优秀服务标兵”的决定
(沪民监发〔2012〕6号)


各区县民政局,市社团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自2011年我局印发《上海市民政系统窗口单位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沪民监发〔2011〕3号)以来,全市民政系统各窗口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响应,结合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以“真情暖人心、满意在民政”为主题的“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涌现出一批群众广泛认可的“群众满意窗口”、“优质服务品牌”和“优秀服务标兵”。为引导和推动民政系统窗口单位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提升服务能力,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经研究,决定命名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等40个单位为“群众满意窗口”、上海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福彩兑奖六服务”等35个品牌为“优质服务品牌”、上海市社区服务中心职工江颖祺等30名个人为“优秀服务标兵”。同时,决定命名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等40个单位为“上海市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

  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和广大民政干部职工要以“群众满意窗口”、“优质服务品牌”和“优秀服务标兵”为榜样,进一步深化“真情暖人心、满意在民政”的服务要求,推动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希望被命名为“群众满意窗口”、“优质服务品牌”和“优秀服务标兵”的单位、品牌和个人,以及同时被命名为“上海市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的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继续强化“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理念,把进一步做好为民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加优良的业绩。

  二○一二年七月四日

  上海市民政系统“群众满意窗口”、“优质服务品牌”和“优秀服务标兵”名单

  一、“群众满意窗口”单位(共计40家)

  以下40家单位同时命名为“全市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

  1、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

  2、上海市第三社会福利院

  3、上海市宝兴殡仪馆

  4、上海市救助管理二站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