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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实施滨州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任务分工的通知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实施滨州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任务分工的通知
(滨政办发[2012]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为推进《滨州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实施,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实施滨州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实施滨州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任务分工

  为推进滨州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现对《滨州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1-2020年)》确定的各项任务作如下分工:

  一、关于战略重点

  1.建立和完善具有地方特色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围绕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研究制定适合的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名牌战略等政策,完善促进知识产权产业化的激励政策。加大知识产权资金扶持和奖励力度。(市法制办、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市知识产权局、市黄蓝两区建设办公室)

  2.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知识产权创造体系。引导支持知识产权创造要素向企业转移,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在知识产权创造中的重要作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知识产权创造体系。鼓励群众性发明创造和文化创新。(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文广新局、市委宣传部、市知识产权局)

  3.建立以产业化为核心的知识产权运用体系。搭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提升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运用水平,打造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集群;培植驰(著)名商标、发展壮大品牌经济,提高专利产业化水平。(市知识产权局、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4.优化司法保护和行政执法相协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相协调的优势,完善衔接机制,发挥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强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间的沟通与合作,提升联合执法水平;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和预警机制,降低维权成本,提高侵权代价,有效遏制侵权行为。(市司法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青岛海关驻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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