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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保护森林资源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方法步骤

  本次行动从2012年6月1日开始至2012年11月30日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6月1日- 7月31日)。召开动员会议,印发实施方案,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宣传。各区(市)、枣庄高新区成立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对各类尚未查处结案的破坏森林、湿地资源案件进行调查摸底,确定重点案件。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8月1日-10月31日)。市和各区(市)统一组织开展一系列专项打击行动,查处一批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并予以公开曝光。

  在集中整治行动中,市保护森林资源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开展工作督查。

  (三)总结检查阶段(2012年11月1日-11月 30日)。2012年11月15日前,各区(市)、各有关部门总结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积极探索建立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11月下旬,市保护森林资源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各区(市)集中整治行动进行检查,在全市通报检查结果。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集中行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枣庄市保护森林资源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各区(市)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深入宣传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意义,及时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预期成效。

  附件:
枣庄市保护森林资源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秦元祥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 孔令东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战振强 (市林业局局长)

  成 员:张厚峰 (市公安局副局长)

  丛方佐 (市民政局副局长)

  郑 冲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姜丽华 (市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

  冯吉宏 (市水利渔业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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