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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远程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远程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苏会协[2011]102号)


各市注协、全省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
  为保持和提升我省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的专业素质、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的规定,我会制定了《江苏省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远程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贯彻执行。

  附件:江苏省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远程教育管理暂行办法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远程教育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保持和提升我省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以下简称非执业会员)的专业素质、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经登记并属于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管理的非执业会员,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非执业会员接受省注协指定的远程教育项目培训,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经测试成绩合格者向所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市注协)申请办理年检,属于省注协直接管理的非执业会员向省注协申请办理年检。
  第四条 远程教育是现阶段非执业会员接受继续教育的主要形式。
  第五条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中“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学时,分为投入式继续教育学时与产出式继续教育学时”的规定,非执业会员参加远程教育取得的继续教育学时属于投入式继续教育学时。
  第六条 远程教育课程分为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培训重点确定。在每年度,远程教育课程将进行必要的调整与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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