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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和充实自治区旅游产业发展协调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和充实自治区旅游产业发展协调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藏政办发〔2012〕31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根据工作需要及自治区个别部门领导成员变动的实际,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自治区旅游产业发展协调委员会(以下简称协调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和充实。现将调整和充实后的协调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白玛赤林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
  副 主 任:丁 业 现 自治区副主席
  委  员:金 世 洵 自治区政府党组成员、发展改革委主任
  斯朗尼玛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佘 克 冰 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 春 华 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 光 明 公安厅常务副厅长
  乐 大 克 安全厅厅长
  艾 俊 涛 财政厅厅长
  姚 瑞 峰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张 永 泽 环境保护厅厅长
  陈  锦 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扎西江措 交通运输厅厅长
  马 相 村 商务厅厅长
  尼玛次仁 文化厅厅长
  巨 建 华 外办主任
  余 和 平 国资委主任
  段 襄 征 工商局局长
  德吉卓嘎 体育局局长
  达 木 拉 安全监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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