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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方案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方案的通知
(藏政发〔2011〕137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现将《西藏自治区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西藏自治区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方案

  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 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防范金融风险、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以查处违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为重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提高认识,加强协调配合,突出重点,坚持整顿与规范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切实做好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和规范市场秩序的各项工作,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我区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措施
  对国发〔2011〕38号文件涵盖的各类交易场所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对从事违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的交易场所,严禁以任何方式扩大业务范围,严禁新增交易品种,严禁新增投资者,并限期取消或结束交易活动;对未经批准在交易场所名称中使用“交易所”字样的交易场所,限期清理规范;对违法违规的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组织领导
  为深入扎实地推进清理整顿工作,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成立自治区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安排、部署全区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各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把工作引向深入,圆满完成清理整顿的各项任务,使各类交易场所依法设立、合法经营,规范运作、健康发展。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多吉泽仁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戴 建 国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马  坚 证监局局长
  成 员:冉 仕 平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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