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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上报国土资源领域违法案件台账的通知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上报国土资源领域违法案件台账的通知
(川国土资发〔2012〕66号)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
  为掌握国土资源领域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加强对违法形势的分析研判,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上报国土资源领域违法案件台账的通知》要求,决定从今年6月份开始,开展违法案件台账上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内容
  按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管理信息系统每月形成的《土地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统计表》和《矿产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统计表》,根据其中本年发现、查处的全部土地违法情况(包括立案和非立案)和本年发现、查处的全部矿产资源领域违法情况(包括立案和非立案),逐级填写《违法用地台账》《矿产资源领域违法台账》(以下简称台账),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二、上报方式
  上报台账与每月上报的违法案件综合统计数据同步进行,逐月、逐级汇总上报。各市(州)国土资源局根据统计数据汇总所辖县(区、市)的台账,形成电子版(EXCEL文档),于每月25日前报省厅执法监察局(电子邮箱:zhifajianchaju@126.com),台账纸质件由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次月2日前报厅执法监察局(传真:028-87036229)。
  各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准确、完整上报台账。省厅将结合卫片执法检查、12336举报等加强对台账的审核,对瞒报、漏报、迟报的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1.2012年1-Χ月违法用地台账(略)
  2.2012年1-Χ月矿产资源领域违法台账

  (备注:附件的电子文档可在互联网上四川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执法监察管理动态栏目中下载)

  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

  附件2:2012年1-Χ月矿产资源领域违法台账

  填报单位:
序号违法主体违法地点违法类型涉及矿种违法发生时间发现违法时间发现违法渠道制止情况查处情况报告情况备注
 主体分类立案时间结案时间非立案处理情况报告时间向谁报告报告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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