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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景山区2012年创建扬尘污染控制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景山区2012年创建扬尘污染控制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石政发〔2012〕14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处,各区属机构:
  经2012年3月28日第9次区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将《石景山区2012年创建扬尘污染控制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任务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

  石景山区2012年创建扬尘污染控制区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2020年大气污染治理措施的通知》(京政发〔2012〕10号)和《关于分解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2年大气污染控制措施)任务的通知》(京政办发〔2012〕12号)要求,根据我区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针对扬尘污染为大气污染主要来源特点,2012年区政府决定在全区9个街道(鲁谷社区)和首钢搬迁厂区开展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着力改善我区大气环境质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和北京市环境保护工作会的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绿色生态石景山为目标,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扬尘污染防治为重点,按照“政府领导、环保牵头、部门协作、街道参与、企业主责、群众监督”的原则,通过政府、企业和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更大的决心、花更大的气力,以更有力的措施,进一步提高扬尘污染控制工作水平,努力打赢一场以降低PM2.5为重点的提升空气质量攻坚战,为我区绿色转型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主要目标
  以全面完成2012年石景山区主要污染物浓度和降尘量均同比下降3%为目标;全区9个街道(鲁谷社区)和首钢搬迁厂区实现“5个100%”要求的工地比例达到100%,所有搅拌站100%达到绿色标准,创建一批扬尘污染控制绿色样板工地;9个街道(鲁谷社区)实现“三无”目标,即“无成片裸地、无裸露料堆和无脏乱死角”,创建一批绿色清洁社区(绿色清洁街巷)和绿色清洁“门前三包”单位;全区主干道、次干道及国控9号空气质量子站核心区所有道路机扫率及洒水降尘率均达到100%,道路遗撒得到有效控制,道路清洁度显著提高。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石景山区扬尘污染控制区工作的统一领导,成立石景山区扬尘污染控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扬尘污染控制区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考核工作(见附件1)。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的接任领导自然替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
  四、工作重点
  (一)切实抓好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全区各类在施工地要严格落实《北京市绿色施工管理规程》,按照“5个100%”的要求,推行绿色文明施工管理模式,落实工地边界无尘责任区,加强工地围挡和覆盖,做到扬尘不出院;实施工地量化考核,分类管理制度(见附件2),积极开展扬尘污染控制绿色样板工地创建活动;加强对各类工地环境影响评价的管理,实施严格的环评验收制度;各职能部门要切实落实对四类工地的监督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工地扬尘污染的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确保“5个100%”要求落到实处。
  (二)切实抓好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按照奥运期间的标准和要求,采用吸、扫、冲、收工艺,全面提高道路清扫保洁标准,增加道路冲洗保洁频次,有效扼制道路扬尘污染,切实降低道路尘负荷;进一步加强渣土运输公司资质认证管理,强化重点地区、重点路段渣土运输车辆遗撒监管,严厉查处无准运证、无消纳证、无苫盖车辆和乱倒乱卸渣土等违法行为。
  (三)切实抓好堆料场和裸地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加强煤堆、土堆、料堆的管理,电厂、搅拌站等各类企业必须料仓储存,暂不具备密闭储存条件的必须100%覆盖;进一步强化暂未开发闲置土地的管理,对辖区内无主渣土、土堆、料堆进行全面检查和集中清理,有效扼制堆物堆料产生的扬尘污染;建立裸地台账,制定裸地治理方案,落实规划绿地、未上市国有储备土地的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对裸地进行覆盖或绿化,切实做到黄土不露天,加快推进京九线石景山段环境综合工程、永定河沿岸绿化提升工程和莲石路、阜石路两侧绿化工程。
  (四)切实抓好首钢搬迁厂区的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制定首钢搬迁厂区扬尘污染控制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北京市房屋拆迁施工防治扬尘污染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和“5个100%”要求,着力抓好首钢搬迁厂区环境保护工作,在房屋拆迁和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切实采取洒水、覆盖和围挡等措施,严格控制扬尘污染。
  (五)切实抓好古城9号国控子站周边精细化工作
  在古城9号国控子站周边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把“精、准、细、严”落到实处。针对餐饮、消夏大排档、扬尘、工业、VOC(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和汽车尾气等污染源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确保核心区范围内实现“五无”管理目标,即:无露天烧烤(包括倚窗倚墙烧烤)、无非法经营大排档、无经营性小煤炉、无裸露料堆及地面、无脏乱卫生死角。
  五、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环保局) 负责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的统一组织、协调和监管工作;负责研究制定《石景山区2012年创建扬尘污染控制区工作方案》和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量化考核标准;负责建立健全PM10、PM2.5和降尘监测网络,定期发布监测信息;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古城国控9号站精细化管理工作;负责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的环保执法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扬尘污染有奖举报、群众监督、公众参与工作;负责组织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的调研、考核、总结和表彰工作。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负责建立健全施工工地、拆迁工地和混凝土搅拌站台账,及时更新,按时报送领导小组;负责抓好建设施工工地、拆迁工地和混凝土搅拌站的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制定创建工作方案;负责建设施工工地、拆迁工地和混凝土搅拌站的绿色创建工作,至少建立5个扬尘污染控制绿色样板工地;负责牵头组织建设施工工地、拆迁工地和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污染控制联合检查不少于4次,对扬尘污染控制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工地责令限期整改,问题严重且不及时整改的责令停工整顿。
  区市政市容委 负责建立健全市政市容委作为建设主体组织实施的市政工地台账,及时更新,按时报送领导小组;负责市政市容委作为建设主体组织实施的市政工地的绿色创建工作,至少建立5个扬尘污染控制绿色样板工地;负责牵头组织市政市容委作为建设主体组织实施的市政工地扬尘污染控制联合检查不少于4次;负责加强建筑消纳许可证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证的审核发放;负责扩展区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将扬尘污染源作为网格化管理内容纳入全区网格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制定扬尘污染控制纳入平台管理工作方案,通过扬尘污染事件上报、立案、批转、处理和结案整套工作制度,增强扬尘污染控制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形成网格数字化管理平台;负责配合区城管大队和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做好绿色清洁社区(绿色清洁街巷)和绿色清洁“门前三包”单位创建工作。
  国土分局 负责建立健全国有储备土地和砂石加工厂台账,及时更新,按时报送领导小组;加强对区内的国有储备土地和砂石加工厂等裸地堆场的扬尘污染控制,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强化国有储备土地监管,严格落实“5个100%”要求,至少建立5个扬尘污染控制绿色样板工地,负责牵头组织国有储备土地和砂石加工厂扬尘污染控制联合检查不少于4次。
  区园林绿化局 负责建立健全园林绿化工地台账,及时更新,按时报送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加强绿化施工管理防止扬尘污染的通知》和《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在绿化施工中控制二次扬尘管理规定》,加强绿化工地、暂不开发的绿化用地的扬尘污染控制;负责研究制定园林绿化工地创建工作方案,至少建立5个扬尘污染控制绿色样板工地,负责牵头组织园林绿化工地扬尘污染控制联合检查不少于4次;负责组织实施“黄土不露天”工程,加强绿地的管理,有效治理裸地,扩大绿化面积,新增绿地面积20万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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