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2年上半年全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样板申报工地复查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2年上半年全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样板申报工地复查工作的通知
(黔建建通〔2012〕364号 )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建筑施工企业: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鼓励建筑施工企业争创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积极推动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按照《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评选办法〉(黔建施通[2007]146号)通知》要求,我厅决定成立2012年上半年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复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毛方益担任,副组长由厅建筑业管理处副处长莫金玲、省质安总站站长李军,复查专家组成人员从厅建筑业管理处、省质安总站、省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专家库抽取,于7月9日起对各市(州)申报的工地进行复查,各项目受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