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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粮食局关于做好2012年夏季粮油收购进度统计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粮食局关于做好2012年夏季粮油收购进度统计工作的通知
(苏粮办调[2012]4号)


各市粮食局:

  为及时、全面、准确掌握今年夏粮收购进度和市场价格变化等情况,省局决定自2012年6月5日起,启动我省夏粮收购进度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统计入库进度,真实反映全社会粮食行业收购量。收购是指向农民或其他粮食生产者购进的粮食,不包括从其他企业购进的粮食。各地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全面上报夏粮入库进度,既要切实做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统计,又要做好其他社会粮食企业的统计,但要防止重复统计,准确反映本地实际收购量,促进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二、分项统计收购进度,加强收购工作分类指导。为做好夏粮收购的分类指导工作,今年夏粮收购电讯表继续设置国家最低价委托收购、商品周转粮收购、其他社会主体收购、订单收购、县外收购、优质品种收购等指标,具体指标解释参见粮油统计制度。

  三、严格审核收购数据,确保收购进度的质量。收购进度仅统计当年新产粮油在收购旺季开始以来的本企业直接从生产者购进的粮油数量,包括企业自身收购和代其他企业收购,不包括委托其他企业收购的数量,但在统计月报中委托其他企业收购的粮食由委托方统计。代其他企业收购是指签订委托收购合同、委托方已交付全部货款的粮食收购数量。各地应严格按照统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做好企业自身收购和代购统计。委托双方要加强沟通,不得重复统计。各地要根据本地粮食生产等情况,对企业上报的收购数据进行认真分析和审核,加强收购进度与统计月报的核对工作,以确保数量相衔接,防止错报、重报、漏报等现象的发生,发现有差错的要及时予以调整。

  四、准时报送电讯报,及时高效反映收购进度。根据国家粮食局的要求,今年夏粮收购电讯报采取五日报形式,具体报送时间为每月的1日、6日、11日、16日、21日、26日。请各市于6月6日报送夏粮第一期进度,反映截止6月5日已入库的总量,以后请各市按报告时间在当日上午十二点前,将粮食入库进度报送至省局调控处。

  五、切实做好统计分析工作,积极为夏粮收购工作服务。各地在做好进度统计的基础上,要全面分析和掌握全社会收购情况,及时反映收购动态,通过对入库数量、质量、多渠道收购及市场行情走势情况的调查分析,及时提出工作措施和合理化建议,更好地指导夏粮收购工作,统计分析材料随同收购进度及时上报省局。

  附件:2012年夏季粮油收购进度五日报(第 期)

  夏粮收购1、小麦订单收购2、小麦县外收购3、4、商品油菜籽收购
地区累计入库国家最低价收购商品粮收购其他社会主体收购订单合同数量累计入库占合同 %数量其中省外收购优质小麦收购赤霉病小麦收购累计收购
五日数量同比其中数量其中数量其中 其中代购数量其中五日数量同比其中国有企业累计收购
  合计红麦混合麦白麦红麦混合麦白麦红麦混合麦白麦数量代储中央及地方储备轮换收购地方企业代央企收购地方企业代外资收购地方企业代省外企业收购红麦混合麦白麦合计
合 计                                  
南   京                                  
无  锡                                  
徐  州                                  
常  州                                  
苏  州                                  
南  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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