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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力做好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见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力做好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见
(京政办发〔2012〕2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全力做好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是做好“四个服务”的重要内容,对于大力践行“北京精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发展环境,赢得广泛支持,推动首都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现就全面加强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践行“北京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首善意识,按照做好“四个服务”的要求,以体制机制建设为基础、以服务队伍建设为重点、以统筹服务资源为依托、以强化服务手段为根本,全面提高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水平。

  (二)工作原则。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坚持资源统筹、科学规划、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求实、创新、节俭、高效”的原则,促进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和横向联动,有效发挥各企事业单位的服务资源优势,建立“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市区结合、市场导向”的服务保障工作体系。

  (三)工作目标。健全服务保障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通过服务资源的有效调配,建立覆盖面广、实效性强的服务资源共享平台,实现服务保障工作的科学化、系统化、专业化和规范化。通过建立并培养服务保障工作队伍,形成指挥统一、便于协调、运转高效的工作组织体系,全面提升全市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工作整体水平。

  二、建立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工作领导体制

  (一)在重大活动服务保障任务期间,成立临时性市级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为进一步加强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工作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参照目前本市服务保障工作运行体制,结合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工作实际需要,在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工作启动时,由牵头单位发起成立临时性“北京市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按照服务保障工作实际需求,统筹调配本市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工作资源,建立健全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工作体系;规划完善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工作的综合服务机制;指导各部门、各区县完成服务保障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协调与上级机关、重大活动主办方等有关部门的关系;督办各部门、各区县任务落实情况;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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