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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抚顺市2012年普通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抚顺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抚顺市2012年普通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招办、市直属中学:

  为做好2012年全市普通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抚顺市2012年普通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抚顺市教育局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抚顺市2012年普通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不断深化考试评价制度改革,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依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2〕61号)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抚顺市2012年普通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有关政策规定

  (一)根据我市实际情况,进一步稳定普通高中招生规模,促进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招生计划另发)。要采取有力措施,继续提高农村地区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的比例。

  (二)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招生要全部列入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分为统招公费生和择校生,严格执行择校生“三限”政策,择校生招生比例不得超过当年本校统招公费生数的20%。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复读生。普通高中的班额标准为45人,最高班额要控制在50人以下。统招公费生、择校生的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继续搞好体育考试和理、化、英加试,成绩计入中考总分(具体方案另发), 并于中考前由相关部门提供给市招办。

  (四)由于已经安排外语口语加试,故不进行外语科听力考试,外语科考试满分为120分,考试时间为100分钟。

  (五)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不进行体检。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按规定要进行肝功能检查,检查结果进入考生档案。

  (六)省示范性高中和中师及师专五年制师范专业可以兼报。

  (七)抚顺市艺术中学继续面向全市招生,招生总数中含20名公费生。艺术中学须在加试之后中考之前,将加试合格名单提供给市招办。艺术中学录取考生至多从六中公费生录取分数线下延200分。

  (八)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分别按抚教发〔2011〕14号、15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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