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银监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通州区东大街营业所迁址开业及变更名称的批复

北京银监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通州区东大街营业所迁址开业及变更名称的批复
(京银监复〔2012〕200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

  你行《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通州区东大街营业所迁址开业及变更名称的请示》(京邮银请〔2012〕19号)收悉。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代理营业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银监复〔2011〕634号)等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北京通州区东大街营业所迁址开业并变更名称。新址为:“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二街”。机构名称由原“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通州区东大街营业所”变更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区金马桥营业所”。原营业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东大街65号”不予保留。

  二、你行北京通州区金马桥营业所的业务范围为:办理人民币储蓄存款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国库券;代理收付款项;办理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