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合肥工业大学部分专业学费标准的函(2012)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合肥工业大学部分专业学费标准的函
(皖价费函〔2012〕94号)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商请同意合肥工业大学继续执行部分专业学费标准的函》(皖教秘财〔2012〕50号)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核定合肥工业大学软件工程专业、景观学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软件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12500元,景观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500元。

  二、学校接文后应及时到价格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认真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收费时使用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中央非税收入票据,自觉接受学生、社会监督及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