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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上海市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举办2012年上海市地方志法规宣传日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上海市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举办2012年上海市地方志法规宣传日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地方志办公室和各部委办局、市级机关、人民团体、相关企事业单位修志机构:

  今年5月18日是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六周年纪念日,也是《上海市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施行一周年纪念日。为切实扩大地方志工作的影响,着力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地方志工作,积极营造依法修志的氛围,全面落实2012年上海市公共文化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充分展示上海市地方志工作者快乐修志的精神风貌,经中共上海市委、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领导同意,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将于2012年5月16日联合上海市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举行主题为“地方志公共文化进社区”的地方志法规宣传日活动。

  希望各单位根据《2012年上海市地方志法规宣传日活动方案》,精心策划和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区县地方志机构至少举办一项宣传活动,部委办局、大型企事业单位地方志机构也可结合实际组织宣传活动。

  各单位请将宣传日活动方案及项目于5月5日前报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做好总结,将宣传活动总结报告和音像资料于6月15日前报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

  各单位在制定活动方案中应增加安全预案的内容,落实安全措施,做好安全防范,确保宣传日活动的顺利开展。

  本次地方志法规宣传日活动,是今年全市地方志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应积极争取本单位领导的支持,落实相关活动经费,以优质高效的工作业绩,回报社会各界对地方志工作的支持和关心,为促进上海经济社会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贡献力量。

  附件:2012年上海市地方志法规宣传日活动方案

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
上海市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2年4月25日

  附件:
2012年上海市地方志法规宣传日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历史文脉,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努力将地方志书、年鉴、地情读物等具有公益属性的公共文化产品通过图书馆等途径推向社会,为广大市民更便利地读志用志提供服务,为进一步发挥地方志“存史、资治、教化”功能创造条件,为把上海建设成为国际文化大都市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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