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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粮食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八)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粮食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国有粮食企业是粮食流通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国有粮食企业能否做大做强,直接关系到粮食安全稳定大局。“十二五”期间,我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重点是:加快建立产权边界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使企业既有激励机制,又有约束机制;既规范运作,又具有活力。积极引进各种先进的企业管理模式和管理理念,加快干部职工思想观念的转变。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积极鼓励粮食仓储企业,充分盘活现有资源,拓展经营渠道,形成多元化发展的企业增长格局。大力培育发展一批产业化龙头企业,拉长粮食经济产业链。

  五、保障措施

  (一)认真执行粮食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粮食安全实行省长负责制下的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粮食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兰州市粮食流通监督管理条例》和《兰州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快完善粮食市场管理规章制度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加强粮油商品质量安全抽查,严把粮食质量关,严禁不符合质量和卫生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二)坚持抓项目促发展。积极争取国家、省上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通过一批重点粮食项目的拉动,实现兰州粮食经济率先发展、跨越发展。按照“部门搭台、企业实施、市场化运作、多元化筹资”的原则,推进各项目实施。

  (三)加强对粮食市场体系建设的规划和指导。根据国家有关要求,从兰州实际出发,研究制定本地区粮食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做好相关规划的衔接工作。按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结合现有资源条件,加快推进市场结构优化和调整重组,防止重复建设、资源浪费和无序竞争。

  (四)大力培育和发展多元化市场主体。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与发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国有粮食企业实施跨行业、跨区域重组,培育若干个市场竞争力比较优势明显的国有粮食企业。积极培育发展多种所有制粮食市场主体从事粮食经营活动,搞活粮食流通。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组织化程度,培育农村粮食经纪人队伍,推进粮食经纪人执业资格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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