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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济南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保障工作的通知


  公安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试卷运送过程中的安全保卫工作;强化考点及周边地区的值班、巡逻,防止发生对学生的侵害案件,进一步加大考点周边秩序治理力度,努力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要根据考点位置合理增加警力,切实做好交通疏导管理工作;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强考点周边环境的管理,制止取缔考点附近各类户外经营违法违章行为,确保考点及周边地区市容秩序。各考点学校要落实“安保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设立警戒区,并选派政治过硬、工作认真的同志和专门的安保人员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警戒区,确保考试有序、正常进行。

  公安机关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措施,严密防范、严厉打击考试作弊、兜售试题答案、传播危害考试安全有害信息、非法招生以及利用中高考从事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要高度重视防范和打击利用现代通讯工具等技术手段进行作弊的行为,会同无线电管理部门加强对考场周边的巡逻监测和治安检查,一旦发现此类线索,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深挖幕后的违法犯罪团伙。

  四、加强考点的电力供应和设备正常运行的保障工作

  供电部门、经信委和各考点要在考前、高考网上填报志愿前对各自的供电、互联网线路和有关设备进行全面检修,设置备用电源,制订应急工作预案,确保考试、网上填报志愿、录取期间电力供应和网络畅通。

  五、加强考试期间交通疏导及噪音污染等整治工作

  建设部门要加强对考点附近建筑工地和市政道路建设工程的管理,合理调整工期和施工现场,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考点周边道路交通的监管与巡视,确保考试期间考点附近的道路畅通。考试期间,环保、市政公用、公安和城管执法部门要开展考点和住宅区的噪音超标和夜间施工专项检查,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各类违规施工行为,切实为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考试和生活环境。

  六、加强食品卫生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考试期间,卫生部门要配合考点组建卫生医疗组,密切关注考生的身体、身心健康状况,积极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治预案、学生集体医疗救治准备工作以及120急救防护准备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加强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检查,组织专门人员对辖区内考点学校食堂、考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考生集体食宿的宾馆、饭店进行餐饮食品安全重点检查。食品药品监管、工商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对考点附近不符合卫生标准、违章经营的饭店进行监督检查,消除隐患,防止发生食品中毒事件。各县(市)区摊点清理工作由当地政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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