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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济南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保障工作的通知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济南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保障工作的通知
(济教行字〔2012〕11号)


各县(市)区有关单位:

  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将于6月7日至9日进行,初三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将于6月12日至14日进行,初二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将于6月15日进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我市教育统一考试工作规定要求,切实做好招生考试期间的新闻宣传、试题保密以及考点的安全保卫、电力供应、交通管理、道路畅通、噪声控制、考点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及卫生防疫等方面的保障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确保今年我市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新闻宣传和网络信息的管理

  考试工作牵涉面广,政策性强,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倍受社会关注。新闻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高度重视考试期间的宣传工作。要结合教育部门发布的考试信息,关注舆情和舆论热点,正面引导,客观报道。对外发布新闻必须经宣传部门审核把关,统一口径,防止不良信息的发布和传播。要加强网络信息监控,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防止虚假消息在网上传播及泄露考题现象的发生。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做好考试期间网上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工作,严格网上巡查,及时发现、删除、处置可能影响高考及学业水平考试安全的有害信息,防止网络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考试期间通讯网络的安全、畅通。

  二、加强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

  安全保密是考试招生工作的第一要务。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考试的各项保密措施,切实加强试卷的运送、保管以及考试实施等各重要环节的安全管理与监控,严格执行试卷保密室建设检查、验收工作。考前教育部门要会同保密局、公安局对各县(市)区的保密室进行专项检查,对不符合条件的,限期整改,切实做到查找隐患、消灭死角,武警济南支队负责市招办试卷存放的看管和保密工作。要制订有效的应急工作预案,坚持值班报告制度,确保试卷安全万无一失。考试期间要严格防控和严厉打击使用无线通讯工具将考试内容从考点考场传输出去的泄密行为。

  三、加强考试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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