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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排查和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排查和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内教基函〔2011〕48号)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

  11月16日,甘肃省正宁县一辆接送幼儿上学的面包车(核载9人,实载64人),发生交通事故,致使21人遇难。事故发生后,教育部立即发出了《关于开展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迅速开展对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情况进行排查。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通知要求,做好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排查和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居安思危,正确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开展学生交通情况排查。近年来,我区学校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下,经过全区教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努力工作,中小学和幼儿园未发生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但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仍存在大量安全隐患,民办学校、幼儿园购买和租用的车辆存在车况良莠不齐、安全指标不达标和超载等情况;规模大的学校学生上下学期间由于众多的接送私家车、校车、社会车辆等导致学校周边交通秩序混乱。

  二、加强管理,严格学校对自有车辆和租用车辆的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配合当地公安和安监等部门,要逐校逐园逐生对上下学乘车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发现有家长租用社会非法运营的车辆要给予劝阻。学校自有车辆必须及时办理车辆年检,保证车况良好,驾驶员要具备相应资质,认真开展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学校租用社会车辆,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核准,必须与车辆出租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严禁使用安全状况达不到要求的车辆。

  三、强化教育,各地各校要集中进行一次中小学生及其家长交通安全教育,要以甘肃正宁事故为案例,教育中小学生不乘坐非法运营车辆上下学,教育步行和骑自行车上下学的学生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提醒家长不租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

  四、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制定应对冬季极端天气学校教学和学生交通安全措施,防范冬季降雪及路面结冰对学生上学交通安全和学校正常教学的不利影响,必要时可调整学校上学放学时间,学校要利用家长会、校信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及时向学生家长发布安全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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