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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吉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吉卫联发[2010]33号)


各市(州)卫生局、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社管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开展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试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六日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卫人发〔2008〕26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办人发[2009]1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卫生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吉林省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项目执行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项目实施办法,按照时间要求,及时开展工作,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联系电话:0431-82727130
  邮箱地址:jlswstrsc@163.com

吉林省卫生厅
吉林省财政厅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日

  附件:
吉林省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为提高基层乡镇卫生院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满足广大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缓解我省城乡、地区之间卫生人力资源分配不均衡的现状,大力推动新农村建设,根据卫生部、财政部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方案,制定我省实施方案。
  一、项目背景
  我省目前共有788所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18601人,占全省技术人员总数的19.21%。全省乡镇卫生院共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8649人,仅占卫生人员的46.5%,其中16所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医师、助理执业医师,部分乡镇卫生院仅有1-2名执业医师,基层卫生人才严重缺乏,导致人力资源分布不均衡,结构不合理,难以满足农村卫生服务的需求。
  通过开展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改善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结构比例,提高临床执业水平,同时结合相关优惠政策,在职称晋升、工资福利等方面加大对基层技术人员的倾斜,创造有利于留得住、用得上的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成长环境,解决基层人才短缺、服务能力较低的现状,加快建立健全基层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
  二、项目目标
  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工作思路,从2010年起,用5年时间开展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试点工作,逐步实现试点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都有执业医师。2009-2010年度计划招聘55人。
  通过为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吸引一批执业医师扎根农村、服务农村,并探索建立为农村卫生机构吸引、稳定人才的长效机制。
  三、项目内容
  招聘执业医师到无执业医师和执业医师较少的的乡镇卫生院工作5年,承担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症的诊疗,以及其它公共卫生服务,满足广大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
  四、项目管理
  (一)组织形式。
  成立“省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人事处,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制订省项目实施方案,协调项目优惠政策,统筹项目工作,组织项目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市(州)、县(市、区)卫生局成立同级项目管理办公室。市(州)项目管理办公室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项目实施办法,组织项目工作,实施监督指导,落实配套政策,保证项目的进度和效果。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宣传、招聘执业医师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
  (二)招聘原则。
  1.按照政府组织、单位需求、个人自愿的原则,充分发挥项目地区相关部门积极性,共同推动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2.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原则,招聘有真才实学的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3.省项目管理办公室按照卫生部、财政部项目总体方案,制定省级实施方案,落实项目市(州),下达乡镇卫生院执业医师招聘计划。
  4.项目市(州)和县(市、区)结合本地的具体情况,创新项目管理,制定优惠政策,落实配套措施,吸引和稳定执业医师到本地区乡镇卫生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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